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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14章 富平陷落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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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p;“不用等了,直接攻城。”

    城下,麴义挥动大手,身边甲士鱼贯而出。一丈高的城墙,也就三米三。这一高度不高,足以这些齐军花费一些时间攀登而上。

    白天蜿蜒不知几里的队伍此刻终于派上用场。队伍当中一辆辆大车上面装载的并不仅仅是甲胄武器粮秣,更有简易的云梯。

    说是云梯,其实只是加长的木梯,用在哨塔上的简易版本。

    这些日子,麴义已经转变心态,积极为李云义效力。别的不提,单单是每个月足额的粮饷,就足以这些将脑袋别在裤腰带上面的汉子,对李云义多出一份感激。

    齐军的抚恤条例,上下对等种种制度,更是让麴义大为震撼。任何见到齐军的人,都会下意识将齐军对等某一支军队。可在比较之后,他才发现齐军并非是曾经有过的某一支军队,他是从无到有,李云义亲手打造的精锐。

    什么叫精锐!

    悍不畏死的就叫精锐。

    在他眼角余光当中,大量军士已经举着大盾,圆盾,缓缓向前。他们在各自屯长军侯的呼喊声当中,结阵,保护着身后的弓弩手,零散的长枪兵。

    长枪兵在白天的作用是抵挡敌人骑兵不要命的冲击。任何一支军队,在任何情况下都会有不怕死的的士卒,会为了些许好处,猪突前进。

    这些零散的枪兵,只要将手中长达一点八丈的长枪平举,就足以让敌人心存顾忌。

    悍不畏死不等于送人头,没脑子。倘若决死冲锋能够活下去,付出一些代价也不在话下。

    擂鼓声中,齐军缓慢前进的步伐让城墙上不断骚动。游牧民族最大的问题并非是野战,而是进攻防守城池。他们并无城池,对城池构造也不清楚,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,都倾向于用人命去堆。

    此刻齐军汹涌而来,整齐划一的军阵就在黑暗当中,由着一簇簇火把点亮。

    夜战,这对城墙上的西凉叛党而言,少有经历。

    “放箭!”

    箭如暴雨,黑暗当中的齐军张开大嘴,露出獠牙,轻而易举的将城墙上的火把浇灭。

    一连三轮的箭矢足以让生命消逝,足以让城墙上不再有任何一个人敢于反抗。

    冰冷的箭矢狠狠地钉在城墙上,城楼的木头上,守军躯干,身体上。

    死亡随处可见,鲜血染红这片曾经的世外桃源。

    任何有光线的地方,都在先登死士的打击下覆灭。旋即,云梯抵在城墙上,军士攀登。

    麴义手持马鞭,身边甲士数十人,却没有任何一支火把。他们齐刷刷的看向城墙上,看着黑漆漆的人影与黑漆漆的城墙重叠,喊杀声似乎有,却极为细微。

    终于,成宜从慌乱当中回过味来,他是厮杀汉,从乱军当中活下来的人,身上的箭创何止百处。吃了一轮箭雨,他顾不得查看伤口,单凭直觉,就知道城外单单弓弩手,就有千人之多。

    这仗打不了!现在就得走!

    近的河西鲜卑,远的西部鲜卑,他都管不了。死道友不死贫道,只要自己还在,总归还有一线生机。

    活着最重要。

第714章 富平陷落[2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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