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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亲爱的罗莎琳女士,你好 超大章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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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流血了。

    温热的鲜血顺着苍白的肌肤流淌而下,在微冷的空气中冒着浅浅热气,滴答在狼庙的地板上。

    “呼...”

    清野风吟咳了一声,掩住嘴,鲜血在指缝隙间漏了出来。

    他面前瞬间黑了下来。

    丘丘王者灯笼一般大的瞳孔倒映着清野的背影,这只巨兽獠牙间喷涌出腐臭的气息,巨大的手臂经络暴起,粗壮的青筋犹如一条又一条蛰龙扒伏在它的臂膀,它高高地扬起了手中的巨斧,向清野砸去!

    “咳。”

    清野风吟单手捂着嘴,后撤一步,避开了那势大力沉的一击,空处来的左手按在斧柄上,轻轻一点,引着丘丘王的那股力翻转,向上一抬,随着风刃切割血肉的声音,那只手臂冲天而起。

    丘丘王吃痛,血丝染红了双眸,但它已经做不了什么了,神切出鞘向后反刺,兵刃贯穿了它的胸腔,清野手上一推一送,刨开了它的胸腔,剑尖挑断了它的脖颈。

    【你讨伐了丘丘岩盔王

    【人物等级

    那只巨兽捂着喷血的脖颈悍然倒地,清野振去剑上的鲜血,收刀入鞘。

    “咳。”

    他又咳了一声。

    他看着丘丘岩盔王的尸体,在心中暗道。

    这是最后了吧。

    在他的身后,推挤着一具又一具的怪物尸首,腐臭的鲜血流成了数条细流,它们大多被斩断了咽喉,凄楚死去,但就算它们死了,那骇人的气息却是丝毫不减。

    狼庙的腐蚀比起其它两座庙宇更加的严重。

    除了数之不尽的深渊遗民,亦有各种各样的萨满法师,清野风吟清除这座庙宇花了不少的时间。

    也亏这些怪物所赐,清野风吟的等级来到了

    人理系统曾经告诉过他,五十级是一个分水岭,划分了‘英雄与‘凡人的界限,清野风吟只要跨过了这层瓶颈,再加上‘魔神心和‘不动心这两个天赋,以及神切相助,在遇到风魔龙,他就不会像上次那般无力了。

    “你那边也完成了吗?”另一侧,传来了平静沉稳的声音。

    迪卢克。

    是这个男人的名字,他有着微微打卷的红色长发,于身后束成了马尾,穿着黑金色的礼服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,没有用的骑士团里,竟还出了你这样一个好汉子。”

    他似乎对骑士团的其他人颇为不屑。

    迪卢克是酒馆‘天使的馈赠的老板,但他私下还有一个身份,便是蒙德城流传的‘暗夜英雄,简而言之,便是在暗处守卫蒙德城的骑士。

    这是什么Batman吗?

    暗夜骑士这么漏比中二的名字究竟是谁第一个想出来的...

    谁发明的啊?

    清野风吟苦笑着摇了摇头,他向着这位蝙蝠侠道:“我这边完成了。”

    呼。

    这就是最后了。

    他沿着遗迹的风墙向上飞行,降落到一处平台,自怀中取出了那滴‘特瓦林的眼泪,开始净化了。

    鲁斯坦的一生,他曾经的记忆,清野风吟将要继承了。

    【主线任务:调查四风庙宇(完成)】

    【奖励:记忆片段读取】

    头晕,破碎的片段在脑海深处不断的浮现,清野风吟仿佛置身于大海深处,水流便是他的记忆,情感是记忆水流拍打出来的浪花。

    他被如海般的记忆所吞没,深沉而真挚的情感浪花此起彼伏。

    他沉入记忆的海域里,强烈的窒息感来自于灵魂深处。

    面前的一切都在快速褪去,无论是古奥森严的殿堂庙宇,亦或是那堆积了一地的尸体横流,都在清野风吟的视野中被剥离,他又回到了曾经的那个时代,蒙德城邦铺天盖地向他倾轧而来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眼中白茫茫的一片。

    蒙德城的街道,五百年前与五百年后并没有什么不同,都是一样的风车,都是一样的商铺,鳞次栉比的建筑平铺开去,纯白色的砖块反射着刺眼的阳光,巷口错落间开着一丛又一丛雏菊。

    今天刚刚下了雨,天空澄澈而透明。

    清野风吟下意识地拾起了垂在身前的长发,金色的发丝顺着指缝间流淌而下,他眨了眨眼睛,下意识地瞥向地上的水洼,水洼倒映着他的面庞——

    金色的眸子,金色的长发,身着纯白色的骑士甲胄,天蓝色的大氅半拖于地,打着干干净净的领结。

    【主线任务:成为第一个暗夜英雄】

    【与暗夜中守护蒙德城邦】

    这是那时候的主线任务吗。

    ...

    ?

    清野风吟眨了眨眸子,半晌,他才回过神来,奶奶滴。

    原来这么漏比中二的名字是自己整出来的啊!

    “你在发什么呆?”

    “鲁斯坦。”

    清野风吟眨了眨眼睛。

    淡金色的发丝在面前一晃而过,几点光粒点缀在那柔顺发丝的间隙中,轻柔而剔透,少女穿着纯白色的连衣裙,带着兜帽,转过身来,歪了歪身子,淡青色眸中满是疑惑。

    她双手交叉背在身后,说话的时候,微微昂着精致的脖颈,像是只骄傲的小鹅。

    “不是说好了要去逛早市的吗?”

    逛街。

    “罗莎琳。”清野发现自己自然而然地道,“我这就来。”

    这个叫做罗莎琳的少女,不止一次出现在清野风吟的记忆中。

    在蒙德广场的那个雨夜,在那些练剑的日子里,他总能听到少女悠扬而清澈的歌声。

    他们要去早市。

    蒙德城的集市很繁荣,这是自由包容的城市,来来往往,天南海北的人都在此处交汇,不同的文化传统都被蒙德城吸收接纳,形成了独属于蒙德城的风貌。

    卖冰糖葫芦串儿的,圆润颗颗似珍珠,炸爆米花的,随着一声轰响缕缕青烟,软糯糯的爆米花迸发出来;糍粑团子,糊玉米馅儿...种类繁多,各式各样。

    罗莎琳想吃糖葫芦,但她不擅长和人打交道,素白的手指轻轻地扯了扯清野风吟的衣袖,如秋水般的眼眸子便能传递出很多情绪。

    她还有一层心思,便是想要鲁斯坦买给她吃。

    看不懂这小妮子的意思,困惑地摇了摇头。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见这愚笨的木头半点不解风情,罗莎琳有些急切了,蹙了蹙眉头,又轻轻扯了扯少年的袖子。

    清野风吟发现自己还是鲁斯坦的时候,便是个实诚君子了。

    只见他耿直地道:

    “...美丽的女士,您尿急吗?”

    瞧瞧这话说的真好,不愧是我,清野风吟啧啧称奇。

    ‘美丽的女士既有骑士的风度,‘您尿急几字,又夹带了人道主义关怀,善解人意,鲁斯坦——也就是我,真真是蒙德城好男人的典范。

    罗莎琳狠狠地掐着少年的腰间的软肉。

    糖葫芦终于还是买了。

    少女吃糖葫芦时,轻轻地将兜帽掀开,露出精致的侧脸来,微微张开湿润的薄唇,软软的舌头舔舐着圆润的糖葫芦,她双手握着葫芦的竹签,小心翼翼的样子,像是一只护食的小松鼠。

    “笨蛋。”少女看着捂着腰子的少年,轻笑出了声。

    “笨蛋。”

    她将糖葫芦递到少年的面前,“你吃吗?”

    “好脏的。”

    鲁斯坦道: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又要掐我?”

    少女道:

    “因为你是木头般的笨蛋。”

    ...

    他们还去了许多的地方。

    去蒙德桥边听吟游诗人歌唱英雄的史诗,去西风教堂做晚祷,去果酒湖的湖畔钓鱼,又或者是在拥挤喧闹的羽球庆典上,人潮拥挤,旁晚的霞光铺开一地,璀璨的烟火自高空炸开,化作道道流火,流淌在蒙德的夜空中,又流淌在少女看向少年的眼眸中。

    人很拥挤。

    他们的手不经意碰到了一起,又迅速分开,罗莎琳的耳廓微微泛红。

    他们并排看着高空中绽放开来的火光。

    就这样过了很久。

    微凉的素手轻轻触碰了鲁斯坦一下,又迅速地缩回去,半晌,她又试探性地点了点骑士的手背,指甲摩挲在皮肤上很痒,动作很轻,像是一只怯懦的小狐狸,轻轻的,试探性的,勾了勾他的尾指。

    像是在一个恶作剧。

    鲁斯坦侧过头来,少女挑衅地看着他,歪了歪头,“怎么,这点恶作剧就害羞了?真是处男骑士...”

    突然,少年反手握住了罗莎琳。

    少女的手显而易见的一僵,像是被逮住了的小狐狸,惊慌失措,罗莎琳想要睁开,但她如何比得过少年的怪力?

    手很厚实,很有力,也很温暖。

    “你...”罗莎琳挣脱不开,面颊微微泛红,淡青色的眸中仿佛蒙了一层水雾,耳廓也染上了几分红晕,终于,她无奈地认输了,轻声道:“放开啦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捉弄你了,不开玩笑了。”

    声音低得像是虫鸣。

    ——“可我没有开玩笑啊。”

    诚如清野风吟所言,不管几世,自己都是个实诚君子,他认真地看着罗莎琳,认真地道:

    “我想要握着你的手。”

    “你...”

    你你这个家伙,怎么能说这么不知羞耻的话,你你你你还是骑士吗?你,你太过分了。

    太过分了。

    少女低下了头,声音轻得像是缓缓落下的烟花,她将脸蛋埋进了兜帽中,不挣扎了。

    烟火在他们之间盛开。

    ——

    时光那么的漫长,夏日那么的喧闹,少年少女拥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,争吵,嬉笑,争吵,和好,他们似乎觉得这就是永恒。

    一年又一年,一年又一年地过去,曾经的见习骑士,如今成为了西风骑士团的副团长,被授予了‘幼狼的称号,蒙德城有四风守护,东风之龙是风魔龙特瓦林,西风则是西风骑士团,南风之狮是骑士团长,而北风之狼则是副团长。

    继承了狼的称号,鲁斯坦便是四风守护之一。

    曾经那在广场上练剑的少年,如今成为了蒙德城的支柱,当然,他还是初代的暗夜英雄,蒙德城的Batman。

    “行礼收拾好了吗?”

    鲁斯坦认真地问道。

    “收拾好了。”罗莎琳提了提那巨大的背包,她将那大袋衣物放在了马车货架上,“书也带好了。”

    她要离开蒙德,离开自己的家乡,去须弥的教院中进修了。

    而鲁斯坦作为副骑士,是不能离开蒙德的。

    “水壶啊,衣物啊,干粮啊...”她板着手指,如数家珍般地数着,“都收拾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该走了。”鲁斯坦道。

    她顿了顿,附和道:“是啊,该走了。”

    夏日的风熏和而又安宁,若不是偶有微风吹动了那云,整个夏日都像是一张静止的画。

    在蒙德城门口的长桥上,少女忽然道:“你要给我写信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你要给我写信。”

    罗莎琳肩膀轻轻地颤了颤,她抬起头来,拉着鲁斯坦的领口,见他们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进,他们之间贴的很久,湿润温软的气息打在了一起,交融在了一起,慢慢消弭。

    “你一定要给我写信...你不要忘了我,我想要收到你的信,每月都要给我写!”她任性而骄蛮地提出了要求,以一种下命令的语气和姿态,

    “你一定要给我写!”

    鲁斯坦有些措不及防,他举了双手,示意投降,无奈地道:“好好好,我一定给你写。”

    “真的?”

    “这是骑士的承诺。”鲁斯坦认真地道,“你该相信骑士的承诺。罗莎琳女士。”

    “骑士的诺言是神圣不可轻犯的。”

    罗莎琳直直地盯着鲁斯坦的眼睛,半晌,松开了后者的衣襟。

    “笨蛋。”

    她轻声道。

    但她又浅浅地笑了,似乎是想到了以前的事。

    那是好多年好多年前的过去了,这个笨蛋木头因为她的一句玩笑话,每日都出现在那个广场上,从白天等到了黑夜,就为了听自己唱一首歌。

    这不是笨蛋,谁才是笨蛋?

    大笨蛋。

    她轻轻地哼了一声。

    “对了。”

    鲁斯坦从怀中取出了一个沙漏,不,应该是一个水时计,很漂亮,透明的玻璃散射着夏日的阳光。

    “送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?”罗莎琳问道。

    “水时计,它走完一周的时间等于你在教令院进修的时间,等水时计彻底走完,我就能见到你了。”鲁斯坦微笑着道。

    又是这种肉麻羞耻的话,你哪里来的脸皮说着些话的啊!你们骑士团都是这种不要脸皮的家伙吗?

    罗莎琳很气恼,这个家伙总是能以一种很认真,很阳光,很轻松地态度说出些让人害羞的话,真是的。

    “...笨蛋。”

    她收下了沙漏,挥挥手,上了马车。

    罗莎琳大声地道。

    ——“我才不想再见到你呢!”

    时光流逝,白云苍狗,这便是他们说的最后一句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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