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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章 剥皮实草肃贪腐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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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洪武十八年(1385年)的南京城,秦淮河畔的画舫依旧歌舞升平,但城中央的应天府衙却笼罩在一片肃杀之气中。衙门口新立的土地庙前,一具填充稻草的人皮悬挂在旗杆上,微风拂过时,人皮空洞的眼窝仿佛在俯瞰着每一个进出衙门的官吏——这便是令贪官闻风丧胆的“剥皮实草”之刑。

    nbsp朱元璋出身濠州农家,早年父母兄弟皆因元末苛政饿死,他曾在皇觉寺做行童时,亲眼见过州官将赈灾粮倒入自家粮仓。这段经历让他对贪官污吏的憎恨深入骨髓。登基后,他在《皇明祖训》中写道:“昔在民间时,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,往往贪财好色,饮酒废事,凡民疾苦,视之漠然,心实怒之。”

    nbsp为根治腐败,朱元璋亲自参与修订《大明律》,将《受赃》单独列为一篇,规定贪腐六十两白银以上者“枭首示众,仍剥皮实草”。更令人震撼的是,他在各地衙门旁设立“皮场庙”,专门作为剥皮行刑场所,剥下的人皮填充稻草后悬挂于公堂之上,让继任官员每日办公时直面前任的惨状。

    nbsp这种刑罚的灵感据明代《草木子》记载,来源于佛教传说中的地狱酷刑。朱元璋将其改造为现实版警示手段,甚至在《大诰》中详细描述剥皮过程:先用开水浇烫犯人的背部,待表皮与肌肉分离后,用利刃沿脊柱划开,整张人皮被完整剥下,经石灰腌制、稻草填充后,制成“人皮俑”立于衙门前。

    nbsp洪武年间最轰动的剥皮案,当属开国名将蓝玉案。这位常遇春的妻弟曾在捕鱼儿海大破北元,却因恃功骄纵触怒朱元璋。洪武二十六年(1393年),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告发蓝玉谋反,朱元璋下令将其剥皮实草,人皮传示九边重镇以儆效尤。据明末《蜀警录》记载,蓝玉的人皮最后被蜀王朱椿(蓝玉女婿)请求留在成都蜀王府端礼门楼上,直到明末张献忠破城时仍保存完好。

    nbsp民间还流传着这样的传说:苏州知府陈宁因横征暴敛被百姓称为“陈烙铁”,朱元璋得知后将其剥皮实草。行刑当日,陈宁的人皮被悬挂在府衙门口,百姓们纷纷投掷瓦砾,有人甚至将其生殖器割下喂狗。

    nbsp这些恐怖场景并非孤例。据《万历野获编》记载,洪武年间广东布政使徐本因收受十匹绢布被剥皮,其人皮被制成鼓面,悬挂在布政司大堂,每当有官员击鼓升堂,鼓声中仿佛都回荡着徐本的惨叫。这种“人皮鼓”的传说在明代笔记中屡见不鲜,虽难考真伪,却折射出当时官

第4章 剥皮实草肃贪腐[1/2页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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